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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禁养区划定不当损害畜牧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出台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7-13 14:59:09
    记者昨从全国最大淡水鱼市场之一的温州市富禄川水产专业合作社了解到,东海全面进入了禁渔期两个月来,温州水产市场上的淡水鱼销量上涨,同时,随着天气持续炎热,淡水鱼价格也随之上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农业部制定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

    重磅:农业部发文,防止禁养区划定不当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冲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正式出台

    新牧网讯 7月10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

    《方案》提出,各地农牧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划定或调整禁养区,防止因禁养区划定不当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冲击。

    《方案》要求,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